6月2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6·26”国际禁毒日典型案例通报会,会上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十起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因为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跨省贩卖、运输毒品超27公斤
2015年10月至当年11月期间,被告人范某通伙同他人跨省贩卖甲基苯丙胺,后被警方抓获。本案由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通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共计27977.1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范某通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在本案犯罪之后,继续实施涉毒、涉枪犯罪并被判刑,其主观恶性深,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对被告人范某通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并与原判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刑罚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范某通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两年多时间5次贩卖、运输毒品
2016年11月到2019年3月两年多时间里,被告人项某兵共实施了5起毒品犯罪,导致毒品由毒源地向外扩散、流入社会。本案由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
法院认为,被告人项某兵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伙同他人运输和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海洛因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项某兵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7060.1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210.89克、海洛因1385.46克,数量大,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其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据此依法对被告人项某兵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犯项某兵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十起典型案例
1.范某通贩卖、运输毒品案:
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2.项某兵贩卖、运输毒品案:
多次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3.张某军、杨某修、毛某走私、贩卖毒品案:
通过互联网向境外约购毒品,依法予以惩处。
4.廖某贩卖毒品案:
帮他人代购毒品并截留部分毒品供自己吸食,构成贩卖毒品罪。
5.郭某楠、刘某填走私、贩卖毒品、洗钱案:
从境外违法代购麻精药品贩卖并“自洗钱”,依法数罪并罚。
6.杨某晨贩卖毒品案:
非法买卖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依法予以惩处。
7.张某清贩卖毒品案:
向吸毒人员出售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依法予以惩处。
8.曹某贩卖毒品案:
伪造医疗资质文件套购麻精药品贩卖,依法数罪并罚
9.韩某元走私毒品案:
利用网络联络卖家,以比特币支付毒资,接收物流寄递的麻精药品,依法予以惩处。
10.马某瑞强奸案:
利用麻精药品迷奸他人,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