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毒品防范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以案释法普法宣传作用,近日,驻马店市检察院、驿城区检察院联合组织学生参加禁毒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中职院校学生,旁听一起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弹的涉毒案件庭审,让学生们“零距离”感受毒品危害,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和水平,将“公开庭审”变成一场生动、直观的禁毒法治教育课堂。
驿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伟出庭支持公诉,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孙小文到庭指导,驻马店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重罪条线干警参加庭审观摩。
该案被告人李某某、潘某某等6人在明知依托咪酯已被列入国家管控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处理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仍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进行贩卖。用这种“加料电子烟”诱惑青少年购买吸食,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有力,举证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地还原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全过程。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围绕毒品的危害和犯罪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庭审教育,强调“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深入分析了依托咪酯对个人、社会的严重危害,以及贩卖毒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增进对毒品,尤其是新型毒品的了解,警醒告诫广大青年学生提高毒品辨识能力,强化“毒品坚决不能碰”的意识,坚决不尝试“第一口”,健康成长,远离毒品。
庭审活动结束后,检察官与旁听学生进行了毒品知识互动交流。旁听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深切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和毒品的危害性,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坚决对毒品说“不”,保持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与身边朋友、家人共同守护无毒青春。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观摩人员庭后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孙小文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点评,并就如何提升出庭能力谈了自己的看法,同时,结合当前毒品犯罪形势就新型毒品案件办理应注意的问题向大家进行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