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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禁毒办联合四部门印发《关于禁种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2/16 13:27:05 浏览次数:228    

为深入推进全市今冬明春禁种毒品原植物工作,切实巩固禁种铲毒成果,净化社会环境,实现全市“零种植、零产量”的禁种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河南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驻马店市禁毒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市实际,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于10月20日联合印发《关于禁种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告》。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严禁任何餐饮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者或个人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及其非法制品。

通告强调,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对于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河南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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